“董校关于川传文库与论著呈缴的讲话”
6月4号学校主任例会上,学校常务副校长、学校图工委主任董孝璧专门谈到“川传文库”建设一事,他介绍了“川传文库”建设的意义、作用和建设情况。董副校长带头向“川传文库”赠书,并号召全体教师将自己的著作和作品,放在“川传文库”展示,目前文库已收到教师赠送图书780册。
近期图书馆在大厅作了首次“川传文库”赠书展示,虽然目前在校学生仅为毕业生,且都忙于答辩,但展出后,仍有不少学生来馆观展,有学生看到老师们的藏书、著作,倍感动亲切和自豪 ,留下感言,说这是一次有意义的告别。
“川传文库”的建设才开始,希望能得到全体老师们的认可和支持,图工委在此向全体委员们传达董校的号召,希望委员们将这一信息传达到各位教师和有作品的学生中,向“川传文库”赠出、或者存放在文库中,也可提供著作信息供图书馆购买,希望能充份利用好“川传文库”这一平台,让教师、学生们的成果发挥更大的作用。
2020.06.04
撰稿:时雪峰
附:四川传媒学院论著呈缴制度
四川传媒学院论著呈缴制度
(2018)
为全面收集四川传媒学院教职工作者著作,保存、展示及反映四川传媒学院教学、科研论著成果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出版物,指本校单位或个人出版并公开发行的图书、期刊、报纸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,编撰、绘制、印刷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。呈缴范围包括:
1、现四川传媒学院教师、学生、工作人员以及在四川传媒学院学习、工作和生活过的教师、学生、工作人员的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(著、编、译、审);
2、有关研究四川传媒学院的各类文献资料。
第二条 凡四川传媒学院单位或个人与校外单位或个人合著(译、编)的著作
第三条 图书馆为四川传媒学院出版物的收藏单位。四川传媒学院的单位或个人编辑、出版、印刷的出版物成品,须至少向图书馆免费呈缴样本壹册(份),有电子版的须同时呈缴一份电子文档。本校单位或个人有义务履行出版物呈缴制度,图书馆有权向本校单位或个人征集作品。
第四条 图书馆承担呈缴出版物管理职责:
1、负责接收呈缴出版物,并向呈缴的单位或个人开具收藏凭证;
2、设立“四川传媒学院文库”专门收藏、展示呈缴出版物,并开放给全校师生使用;
3、负责呈缴出版物分编加工并编制目录,不定期向全校公布;
4、负责呈缴出版物的数字化工作,并根据文献所有者的意愿合理使用数字化成品;
5、负责建立健四川传媒学院呈缴出版物管理制度;
6、负责呈缴出版物的保存和防护工作。
图书馆
2018.06.15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