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研讨室管理规定
日期:2025-02-27 14:34:47 发布人:图书馆
图书馆研讨室为公共资源,为营造良好阅读环境,进入研讨室请自觉遵守下列规定:
1. 本馆所有读者均可使用研讨室;
2. 倡导学生科学、健康学习,研讨室开放时间为6:30——23:00;
3. 研讨室仅作学术活动之用,严禁从事任何商业活动、非法活动或用于其他用途;
4. 严禁在研讨室内吸烟、饮食,请自觉爱护公共财产,如有损坏,需照价赔偿;
5. 研讨室实行预约制度,除考试、面试外,原则4人以上均可申请预约,预约成功请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打开研讨室;
6. 安全用电,严禁私拉乱接和使用大功率电器;
7. 严禁在自阅室内喧哗、用餐等,保持研讨室整洁、安静,不得影响他人;
8. 未经许可,严禁擅自移动及私自架设设备器材,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室内设施损坏,需照价赔偿;
9. 研讨室空调实行统一管理;
10. 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,妥善保管;
11. 使用研讨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,可与工作人员联系,请勿擅自处理;
12. 水电、卫生、治安问题请拨打:(028)879020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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